根据《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河海校科教[2016] 41号)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会议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细则如下:
一、复试工作原则
1、坚持科学选拔,择优录取综合素质高、科研能力强的优秀毕业生,确保生源质量,宁缺勿滥。
2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申请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3、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素质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。
4、坚持客观评价。
二、复试工作组织
为做好推免生复试工作,我院特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、协调全院的推免复试工作,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,保证复试工作公开、公平、科学、合理地进行。
复试小组成员:齐义泉(组长)、王如云、左军成、李瑞杰、白学志、王喜冬、徐青、朱首贤、陈美香
监察小组成员:王永芝(组长)、张传琳、赵哲、吴亚平、王毛毛、颉炜
三、复试对象
报考河海大学海洋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。
四、复试要求
1、参加我院推荐免试复试的学生,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 《河海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》(系统打印)原件;
(2) 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(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);
(3)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,原件备查;
(4) 外语水平证明(如CET-4、CET-6、TOEFL、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),原件备查;
(5) 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,请提供复印件,原件备查;
(6) 《河海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情况表》(报到发放),面试前填好个人基本信息,面试时交给面试专家。
2、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,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,取消其复试资格,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考核内容及复试方式
(一)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能力、综合素质与外语水平。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。其中外语水平占20%(X),学术能力占60%(Y),综合素质占20%(Z)。其中思想政治不合格采取一票否决。
推免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。(复试总成绩=X+Y+Z)
外语水平: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基础、专业外语水平和外语表达与沟通能力。
学术能力:对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的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综合素质: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觉悟、心理健康、社会活动、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。
(二)直博生考核
直博生考核包括学院学科专业考核和学校综合考核。学院考核合格后,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。综合考核合格后录取为直博生。
六、录取
1、推免生的录取总成绩为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,作为录取及奖学金评定的依据。
2、学院根据学生复试情况确定是否推荐录取。
七、复试时间地点
接收校内和校外推免生复试一起进行,可以进行多次面试,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。
八、其他
1、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《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河海校科教[2016] 41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2、学院联系方式:83786641。
3、投诉电话:025-83787385、83787337(研究生院),025-83786018(校监察处)
海洋学院
2015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