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海大学海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安排
发布时间: 2017-03-21 浏览次数: 1382
 

     根据《河海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就海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复试名单

复试名单请见学院网站:

http://hyxy.hhu.edu.cn/s/2159/t/2672/70/7e/info159870.htm

 

二、招生计划

序号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统考

单考

士兵

少干

差额比例

备注

1

070700

海洋科学

27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三、资格审核

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。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学院核验考生以下材料:

1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
2、学籍学历:

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;

非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;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大专毕业证;

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或持相关证明;

其他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;获国、境外证书考生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
3、《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鉴定表》。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所在院(系)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;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。政审表均须由考生现在单位密封并加盖骑缝章。

 4、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(盖章)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。

5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》。

6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考生须同时提交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。

    7、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

 

四、复试安排

序号

内容

时间、地点

1

报到及资格

审查

时间:324日(周五)9:00-11:00

地点: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电气馆411

复试考生按要求带齐所有材料报到,接受资格审查,

并核对笔试科目。

2

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

听力测试:  324日(周五)18:00-18:20

专业课笔试:324日(周五)18:30-20:30

地点: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地点以报到时通知为准

3

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

候考时间:325日(周六)上午7:50

候考地点: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电气馆408

面试地点: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电气馆407

 

五、复试内容及成绩

1、复试内容

根据《河海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中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复试,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、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,复试满分为400分。

1)专业课笔试

满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为2小时,专业课笔试科目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。详见http://hyxy.hhu.edu.cn/s/2159/t/2672/59/d2/info154066.htm

2)外语听力

满分50分,考试时间为20分钟,由学校统一命题、考试、阅卷。

3)口语测试

满分50分,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,由学院组织测试

4)综合面试

满分200分,由学院组织面试 

报到时请考生提交以下面试材料:

   

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

1

原件备查,

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

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、专利、技术报告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

1

各类证书(英语四六级或外语成绩证明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、各类竞赛等)

1

其他证书或奖励证明

1

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、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、创新精神和能力;专业学位研究生则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,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。此外,还将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心理健康、诚信以及综合素质。

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。

2、复试成绩的使用

1)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。笔试成绩不合格、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、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。

2)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,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。

3)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,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,由院(系)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,可适当加分,计入复试成绩。

六、复试录取

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(志愿优先的原则)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,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,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。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:笔试成绩不合格;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;面试成绩不及格。

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,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。

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,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。因此,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30日前提出申请,并签署相关协议后,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。

七、其他

1)奖助学金和学费标准:8000/年,标准学制3年。

2)学院报到时交纳复试费80/生,体检费20/生,共计100/生。

 

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《河海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执行。

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海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河海大学海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2017321

 

    海洋学院地址:河海大学校本部(西康路校区)电气馆411

联系人:葛黎丽

联系电话:025-83786641

邮政编码:2100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