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<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(河海校科教〔2019〕5号)文件精神,及《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 河海研工〔2022〕23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1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评定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11月15日-11月21日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电气馆414。
联系人:刘彩英
联系电话:025-83786717
海洋学院
2022年11月15日
2021级二阶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附件1附件2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