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海洋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专项(新引进教师项目和青年教师、博士后项目)管理办法》(河海海洋〔2022〕15 号),海洋学院对19项实施到期的项目组织了验收。现将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(2022年11月30日-12月2日)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实名、书面形式向海洋学院409办公室反映,所反映的问题需明确、具体,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。
河海大学海洋学院
2022年11月29日
附件:验收结果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