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海大学海洋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(第二批)考核工作细则

发布时间:2016-04-27浏览次数:923

      根据《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工作办法》(河海校科教〔201536号)及《关于选拔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河海校科教〔201616号)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:

一、考核资格

已在河海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中报名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考生。

二、考核报到

1、报到时间:2016427日上午9:00

2、报到地点:河海大学校本部芝纶馆308

3、报到事项:请携带《报考登记表》、《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》、《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》(2份)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三、考核方式及内容

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,通过面试对申请人的“专业综合知识”、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”等进行综合考核,并作出具体评价。考核专家将按照学院制定的赋分标准进行打分,考核总分100分。

    四、考核安排

海洋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(第二批)考核时间和地点

学科专业

复试时间

复试地点

备注

物理海洋学

428

上午10:30

芝纶馆308

 

五、考核程序

1、学院将按照《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工作办法》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,科学规范地组织考核。

2、学院考核,考核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为考核合格,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,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校综合考核。按照综合考核成绩,学院提交参加学校综合考核名单,报研究生院。

3.学校审定。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,对参加学校综合考核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,并提出建议名单,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确定并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。

4、导师招生指标,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(含硕博连读考生、直博生、审核制考生)。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,兼职博导(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)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,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。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”及“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”不占导师招生计划。

5、为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,考生参加考核时须准备个人的相关材料备查,如学历学位证书、六级英语成绩单、学生在校成绩单、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;读研或工作期间参与科研和竞赛活动情况、获奖及科研成果情况等材料。

六、其它

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《关于选拔2016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河海校科教〔201616号)文件执行。

 

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,芝纶馆307

邮政编码:210098     联系电话:025-83786641    

Emailanjiejing@hhu.edu.cn     

联 系 人:安老师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海大学海洋学院  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二○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