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》,根据《河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河海校政〔2010〕88 号)文件精神,以及《海洋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(试行)》评定细则要求。经过学生申报、学院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,现将评定结果公示,详见附件1。
公示期三天(4月17日-4月20日),如有异议,请于4月20日下午15:00前将意见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本部电气馆408,电话:025-83772021)。
海洋学院
2025年4月17日